用好调解“金钥匙”,促“一案结多案解”
程焱
市中院民五庭法官助理
“能为当事人主持公道,为他们分忧解难,是法官职业的无上荣光。每当我看到纠纷化解后,当事人脸上洋溢起的笑容,我的心底就会油然生出专属法官职业的自豪与荣誉感。”
不囿困于“就案办案”
更致力于“关口前移”
2022年8月18日,南通开发区法院裁定受理某投资公司对某科技公司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清算组在履职中发现公司股东王某某曾于2016年6月2日向某科技公司借款30万元尚未归还,遂以王某某为被告提起本案诉讼。
王某某辩称,案涉30万元并非借款,而是某科技公司成立初期的正常运营成本支出,其仅是经办人,并非借款人。一审法院判决王某某偿还某科技公司30万元。王某某不服,提起上诉。
程焱在了解案情后发现,除本案外,王某某与某科技公司、某投资公司之间还有两起案件正在一审审理中,分别为追缴出资纠纷和清算纠纷。经过前期阅卷、调查、问询等工作,她意识到双方当事人的三起案件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复杂关系。
如何彻底化解矛盾?最好的办法就是用好调解这把钥匙,实现纠纷的一次性解决。
她从法理、情理、事理、心理角度向双方晓以利害。通过2个小时的背对背疏导和近1个小时的面对面磋商,成功找到双方可接受的履约平衡点,最终促成某科技公司、某投资公司与王某某就三起案件达成和解协议,三起案件得以圆满化解。王某某也送来锦旗致谢。
不止步于“案结事了”
更追求“事解人和”
立案信访的三年工作中,程焱深深知晓,从事审判工作,提升自身裁判是非、定分止争的能力固然重要,但事心双解、化解矛盾的能力同样不可忽视。对每一位来法院的当事人,她都会以“如我在诉”的情怀,耐心接待,诚心沟通,解释相关的法律,讲清人情事理,以法服人,以情感人。
在一起某村经济合作社与本村村民黄某某的借贷纠纷案件中,黄某某情绪颇为激动,在经过仔细阅卷后,程焱发现案情并不复杂,涉案标的额虽小,但黄某某曾因刑事案件被判处有期徒刑,家庭经济并不宽裕,若按常规进行审理判决可能会进一步激化矛盾,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纠纷。
程焱认为该案不宜简单处置,遂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及该村村支书,预先了解情况,为调解纠纷做好充足准备。程焱在向承办法官汇报后,先后三次赶赴该村开展工作,并将案情相关情况与街道政法委书记、该村村支书互换思路,寻求最佳解决办法,最终该案成功调解,黄某某当即履行,一场可能衍生的信访风险被化解。
“对每一起案件怀抱热忱之心,把释法说理工作做深做透,不仅能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度,赢得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还能促进矛盾纠纷的根本化解。”一年来,她所辅助办理的案件调撤率达50%,申诉申请再审率仅为2.326%。在司法为民的这条道路上,她会秉持热爱,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