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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就医途中又被撞,赔偿责任咋分?
法院:两起事故各担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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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亚雷 袁源  发布时间:2024-09-14 10:48:17 打印 字号: | |

骑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去医院的途中再次发生交通事故,伤者的损失该如何赔偿?12日,如东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31023日,丁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镇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丁某受伤,两车局部受损。救护车到场后,载着受伤的丁某去医院。不料,救护车在途中与一辆重型货车相撞,导致车上的丁某及两名医护人员不同程度受伤。

交警部门认定,第一起事故中,丁某负主要责任,镇某负次要责任;第二起事故中,货车驾驶员吴某负主要责任,救护车驾驶员耿某负次要责任。由于两次碰撞事故对丁某造成损害大小无法确定,赔偿也迟迟谈不拢,丁某便将镇某及其车辆投保的甲保险公司、吴某及其车辆投保的乙保险公司、耿某及其所属医院告上法庭。

如东法院经审理认为:丁某先后发生两次交通事故,其损害后果是由这两次事故的侵权行为共同所致,但结合事故现场证据、当事人陈述及证人证言,仍无法确定第一次事故后丁某的受伤程度,亦无法证明前后两次交通事故对丁某各自造成的损害后果比例。

因两次事故对丁某损害后果产生的原因及责任份额无法区分和判断,法院判决,先由两起事故对丁某所致损害后果平均承担责任,再依据每次事故中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确定各自的赔偿责任比例。


 
来源:江海晚报
责任编辑: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