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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手巧解千千结
——启东法院化解矛盾纠纷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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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凌斐颖 陆天娣  发布时间:2024-09-13 10:23:12 打印 字号: | |

法院调解,旨在通过平和、理性的沟通,促使当事人达成共识,化解矛盾。启东市法院诉前调解有速度、有温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化解纠纷的司法需求,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代位求偿引纠纷 “云端”调解促和谐

202310月,王某驾驶车辆与刘某发生碰撞,交警部门认定王某全责。保险公司履行保险理赔义务,向刘某支付了17600元后,多次向王某追偿,但一直未获得赔付,无奈诉至法院。

收到案件后,调解员黄菊、张德新立即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具体情况,但电话那头王某却矢口否认与保险公司之间存在纠纷,认为这是他与刘某之间的事情,与保险公司无关。于是,调解员通过江苏微解纷平台发送原告方的证据材料,向王某详细分析其中的法律关系及可能产生的诉讼后果。

经过调解员的耐心释法明理,王某表示愿意支付保险理赔款,但目前人在外地无法来现场调解。为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同时减少诉讼成本,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调解员在江苏微解纷平台组织双方进行视频调解,逐一核实涉案车辆的修理项目及修理费用。最终,双方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并顺利达成调解方案。

口头约定起纷争 倾心调解化干戈

张某和顾某是多年全屋定制生意合作伙伴。两人口头约定张某负责具体全屋定制家具加工和安装工作,顾某负责销售及外联工作,所得利润对半分配。20228月,双方因利润分配不均争执不下,张某将顾某直接状告到法院,要求顾某归还6.5万元。

在反复查看双方递交的材料过后,调解员发现,双方在利润分割的比例及成本计算方式上存在一定误解,此次矛盾是在误会的基础上产生的。于是,调解员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从情理法的角度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双方考虑多年合作关系,从长久合作的角度去解决此次纠纷,不要因为一次利润分配不均而“散伙”。

经过耐心交谈,两人重新约定了利润分配比例并对成本进行了初步核算,后张某选择了庭外和解,撤回起诉。

跨国调解“不掉线” 跨越时差解民忧

“调解老师,你好!我现在在意大利工作,不能到法院来调解,怎么办?”几天前,当事人李某在电话中向调解员张德新、黄菊反映了自己的特殊情况。六个小时的时差、超过一万公里的距离,成为了当事人之间矛盾纠纷化解的壁垒。

202211月,李某把自己名下的三套房委托给某旅游公司作为民宿出租,双方约定好在20247月对账。经结算,旅游公司共需支付李某22862元。可公司在支付2862元后,以各种理由推脱付款,李某认为该旅游公司的拖欠行为已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将该公司诉至法院。

了解到李某人在国外的实际情况,调解员建议当事人通过江苏微解纷平台进行线上调解。调解时,李某虽然远在意大利,但双方的画面和声音通过网络清晰流畅地呈现了出来。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通过网络握手言和。至此,该起当事人在异国的委托合同纠纷被成功化解。

 


 
来源:江苏法治报
责任编辑: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