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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车费比车还贵怎么赔?
法院:不应超出车辆实际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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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啸轩  发布时间:2024-09-03 11:34:09 打印 字号: | |

车子被撞,评估得出的修车费居然比车子本身都贵,保险公司按照哪个标准赔?如东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去年81日,王某驾驶汽车行驶过程中操作失误,与李某驾驶的汽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车辆受损。公安机关认定王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因车辆受损严重,李某未修理车辆,而是先委托评估机构对车辆损失进行了评估。保险公司认为,车损评估结论高于李某车辆实际价值,不同意按评估价格赔偿。因就理赔事宜未达成一致,李某将王某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告到了法院。

如东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在本起交通事故中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依法有权获得赔偿,但该赔偿应以李某所失利益为限,即不应超出车辆实际价值。本案中,车损鉴定的金额已远超出车辆实际价值,缺乏修理的必要性,应当推定为全损,如果按照鉴定的价格进行赔偿,将造成损失的扩大,也不符合侵权纠纷损失填平原则,综上,应当按照保单上的机动车损失保险金额赔偿李某车辆损失。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来源:江海晚报
责任编辑: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