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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跑腿购物也会犯法? 3名诈骗洗钱“工具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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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闫静  发布时间:2024-09-03 11:18:22 打印 字号: | |

“帮忙跑腿送东西,报酬十分丰厚!”如果看到这样的招聘广告,千万不要轻易相信。从如皋法院了解到,有人因此沦为诈骗分子“洗钱”的帮凶,并被判刑。

今年2月,王某的微信好友向其介绍,帮人跑腿购物,就有不菲报酬拿。王某感觉有利可图,便欣然接受。几天后,王某就收到“上线”让其购买苹果手机的指令。他打听到如皋某数码手机店有不少苹果手机存货,就和两个朋友一起到店购买。王某向店主称,自己要帮公司采购数十台苹果手机,公司会计一会儿就把钱打过来。经过简单的讨价还价,店铺的账户不久便收到两笔个人银行转账,合计8万余元。随后,王某以公司钱不够为由仅购买了10台苹果手机,多余汇款让店主以现金形式退还。此后4天里,王某单独或伙同他人在如皋、泰州的店铺,又多次采取这种方式采购茅台酒近40箱,累计消费80余万元。每次采购完成后,王某就将所购物品交给“上线”。

经公安机关查证,王某等人采购手机、茅台酒所用钱款均为电信网络诈骗资金。王某本人从中获利万余元。

如皋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王某等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3个月至13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来源:江海晚报
责任编辑: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