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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女代取存款后据为己有,八旬老人为要回钱打官司
​如东法官巡回审判修复祖孙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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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卞子妍 顾毛毛  发布时间:2024-09-02 10:56:26 打印 字号: | |

“这11万是政府给我的拆迁补偿款,放孙女手里拿着,我现在咋还要不回来了?”为此,爷爷将孙女告上法庭。如东法院法官不仅成功化解了祖孙矛盾,还帮86岁高龄的老人将现金存入银行,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

取钱不还,祖孙发生矛盾

李大爷在今年年初拿到一笔11万余元的拆迁补偿款,委托孙女帮他把钱从银行取出来。没想到,孙女把钱取出来后存到了自己的银行账户,李大爷要钱无望,一纸诉状将孙女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该笔款项。

孙女取钱不还究竟是有意还是误会?承办法官戴健接到案子,担忧老人远距离出行不便,于是带领审判团队来到李大爷家所在地的村委会,把法庭搬到村头。

各有担忧,孙女吐露心声

开庭后,坐在原告席上的李大爷一言不发,任凭孙女和儿子、儿媳细数着这些年为李大爷吃穿用度的付出。对于一位耄耋老人而言,这种场景实在心酸。

“百善孝为先,对老人尽孝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为老人家改善居住环境、添置新衣,这不也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吗?老人家也是信任你,委托你把钱取出来,你把钱转到自己账户上不给老人,这孝顺吗?”

经过承办法官释法说理,被告方明白不应该把老人的补偿款转存到自己账户上,其表示需扣除为老人改善居住环境花费的费用,愿意返还9万元,老人也表示同意。至此,案件已经可以达成调解协议结案了。

但是孙女返还之后,这笔钱又该如何处置呢?被告方提出忧虑:“我们也不是要拿老人这个钱,只是担心老人家的钱被随便用掉,怕被骗了,这个可是老人的养老钱!”戴健看出,后续如何保管这笔钱是促成案结事了的关键。

敦促履行,祖孙重拾亲情

经过分头深入了解情况,戴健法官对被告方释明:“这个钱是老人的钱,他有权决定如何使用,子女不能剥夺老年人自主处分个人财产的权利。”又反复叮嘱老人:“这个钱是你的养老钱,用于日常生活和看病,可不能随便乱花或者赠予别人了。”

为打消双方顾虑,承办法官帮助双方做出了如何保管的约定:85000元分三笔存到存单里,留下5000元打到李大爷的“一折通”上方便使用,身份证和存单都放在李大爷的女儿处保管。

调解工作结束了,戴健担心后续钱款不到位,老人还要申请执行,便趁热打铁,要求老人孙女及时履行。临近中午,审判团队在村里等孙女取到钱,又帮着老人将钱存到离家最近的银行。至此,这起家事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



 
来源:江海晚报
责任编辑: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