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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开发区法院走进校园讲述校园安全法律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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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8-27 10:42:39 打印 字号: | |

823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侯敬华走进川港中学,为全体教师进行校园安全风险防范法治讲座。

校园安全事故既损害着学生的健康成长,也影响到学校正常秩序和教师身心。侯敬华从涉校园安全法律体系、校园伤害事故风险防范、校园欺凌事件风险防范、校园极端事件风险防范四个方面,从相关案例入手,分析学校承担与不承担责任的不同情形,阐述了《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工作指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提醒教师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升依法防范校园安全风险能力,既守护好学生安全,也有效保护自身安全、学校安全。

讲座后,老师们纷纷表示,讲座使自己进一步明白了依法办事的重要性,自己会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开展教学工作,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强化日常安全管理,切实关注重点群体,加强家校联系,正确行使惩戒教育,努力营造优良、安全的学校环境。

 
来源:开发区法院
责任编辑: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