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市海门区法院秉持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减少不必要的诉讼案件的诉源治理理念,开拓新思路,向保险公司发出了南通首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案件《释明告知书》。相关案件不再进入后续诉讼流程,保险公司也为海门法院这一便捷举措点赞。
随着汽车数量的递增,机动车因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致需维修的情况日益频发。该类事故多由机动车承保保险公司向本车支付修理费后,再向非机动车进行追偿。此类即是近年呈指数级增长的保险人代位求偿权案件的主要来源。该类案件争议核心是非机动车是否需赔偿机动车财产损失。因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基础法律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未设定非机动车向机动车赔偿的条款,故该类诉请在实践中不会得到法院支持。但因实际已赔付车辆维修费用,虽明知该类诉请无法得到支持,保险公司仍会诉至法院以求法律文书用以账目报支、核销等。这一模式耗时耗力,极大延缓了保险公司内部进度,也使大量案件涌入法院,消耗了本已紧张的司法资源。
此次海门法院发出的《释明告知书》,以详列法律规定,阐述司法理念,引用过往判例的模式,通过法、理、案多层次明晰该类案件无法得到法院支持的客观情况。保险公司收到《释明告知书》后,也可以此为法律文书用于内部报支、核销,避免进入后续繁复的诉讼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