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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法院多措并举守护古城历史文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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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弦 翟季姝  发布时间:2024-08-16 15:59:03 打印 字号: | |

小桥通绿水,残夏似深秋。竹树丛三径,歌钟四散愁。2024815日上午,在碧水如绘、两岸夹镜的“天下名园”如皋水绘园内,如皋法院与市住建局共同开展“全国生态日”系列活动。如皋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程瑞琴,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明渠,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志俭,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顾雪红,市住建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陈志坤等出席活动。

如皋作为“江海文化”中“江海城市化”的起源地,有着形态多样、内涵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和崇德尚学、敦行致远的文化底蕴。如皋长期关注名城保护工作,将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作为市十四五期间重点任务,2012年被公布为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2016年东大街被认定为首批江苏省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性保护项目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202311月,如皋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通过省级评估。

现场,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申报国家历史名城电视专题片——《鹤鸣九皋》。影片中古运盐河、城市中轴线、古刹定慧寺、清雅水绘园等一张张“城市名片”,深度呈现了如皋的文化起源、历史遗产及城市变迁。

如皋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吴亚红发布《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共有十条,分别从参与街区“微改造”项目、严惩刑事犯罪行为、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保护环境公共利益、营造老街安居乐业氛围、探索主动靠前志愿服务、释放历史文化保障效应等十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

根据《实施意见》,结合如皋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目标,如皋法院向市住建局移交生态修复资金20万元,用于历史文化街区的“微改造”项目,优化街区生态环境和文化旅游、宜居体验感,让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唐明渠院长、刘志俭局长共同为“东大街历史文化街区司法保护实践基地”揭牌。据了解,该基地系南通首个以历史文化遗产和街区人居环境改善为主题,集“修复、保护、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司法保护实践基地。

“如皋法院立足职能,围绕申报国家历史名城的目标,努力寻求用法治力量助推如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路径。此次设立历史文化街区司法保护实践基地,既是‘生态+文态’司法保护品牌的有益探索,也是司法参与历史文化遗产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生动实践。”唐明渠院长介绍。

程瑞琴副市长认为,市法院发布《实施意见》、移送生态修复资金、设立东大街司法保护基地等举措具有示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就如皋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和保护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高点站位,在赓续文脉上同频共振。要坚定历史自信、文化自信,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最有力举措、最有效手段保护文物和历史文化遗产;二是凝聚合力,在传承保护中筑牢屏障。要做好统筹设计、加强制度保障,在落实法规制度、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社会认知等方面加强沟通协调,能动履职尽责;三是协同治理,在机制构建上同向而行。要将司法元素有机融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织密历史文化遗产的司法保护网,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发布会后,部分与会人员还实地走访调研了东大街历史文化街区,深入了解城市肌理、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等情况,在青砖黛瓦间“沉浸式”感受如皋古城的深厚文化底蕴。

活动由如皋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吴亚红主持。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参加活动。

 
来源:如皋法院
责任编辑: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