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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季度“办案之星”——范加庆法官
“范法官,相信你准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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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8-12 16:46:04 打印 字号: | |

范加庆    市中院执行局员额法官



“范法官,相信你,真是没错。”拿到执行款的王某,在电话里掩饰不住激动。


范加庆刚到崇川法院挂职第一天,申请执行人王某就打来电话急切地询问执行进度。“这个案件确实有点棘手。”范加庆回忆着案情,“被执行人在青海,当时疫情未放开,未能到青海查找被执行人下落。申请执行人提供了被执行人在青海的4个债权线索,执行中也分别向4位第三人邮寄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债权,并要求第三人告知法院被执行人享有的债权情况,但这些人都没有反馈,所以案件推进较慢。”


“范法官,你有没有看我的案件,到底该怎么办,现在我也很困难,好多人找我要钱,再执行不到钱,我都快成被执行人了。”此后,王某几乎每周都会打电话询问进度。


在现实条件制约下,如何帮助申请执行人加速兑现纸上权益? 细细研究后,范加庆决定依法委托青海当地法院向4名第三人送达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要求限期履行。


采取这种方式,有助于推进案件执行。因为如果确实不负债务,第三人向法院提出异议如实说明情况即可,法院不会对其继续执行。如果第三人在规定期限内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法院可依法对其强制执行。如此能够督促第三人及时向法院说明被执行人享有的债权情况。”范加庆道出了自己的考量。


不出所料,送达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后,有2名第三人主动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此前被执行人虽享有债权,但他们已经向案外人履行,请求依法停止执行。


“我冻结债权在先,第三人凭什么把钱给别人啊,那我的债权如何实现?”王某在得知情况后,一时间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第三人对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提出异议,难道就不执行了吗?” 


“别着急,虽然第三人对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提出异议,依法不能对第三人强制执行,但我院已经冻结了债权。”范加庆耐心解释,在此情况下,若未经法院允许擅自向案外人履行,可以依法追究第三人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相关法律责任。


“那没有提异议也没有履行的另外2名第三人怎么办?”王某再次提出了疑问。


“法院会依法强制执行的。”范加庆的话让王某吃了一颗定心丸,“放心,执行思路已经很清晰了,你的债权迟早会实现的。”


在范加庆量身定制的“执行方案”下,本息全部执行到位,王某专程为范加庆送来锦旗致谢。


如何让当事人在未实现债权的情况下,感受到公平正义?范加庆总结多年的工作经验认为,执行人员要业务精通,并且做到“三个到位”。


业务精通是要求执行人员熟知并熟练运用各种执行方法,确保采取的措施精准有效。“三个到位”分别是措施到位、告知到位和沟通到位。措施到位是不仅知道怎么做,还要真正付诸实践,并且规范高效完成;告知到位是要及时告知申请执行人执行情况,特别在债权未实现的情形下,申请执行人往往担心案件没有被依法执行,所以更要及时告知;沟通到位是在申请执行人有疑问时,要能解释清楚,出现问题时要告知如何解决,及时给申请执行人一颗定心丸。



 
责任编辑:中院宣传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