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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季度“办案之星”——王立朋法官
把案结事了的功夫做到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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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8-12 16:35:08 打印 字号: | |



王立朋  市中院民三庭员额法官



“王法官您好,第一笔调解款已经收到了,真是太感谢了!”一上班,市中院民三庭法官王立朋就接到了当事人罗某某的电话。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连带其他两起案件一并化解,也彻底让罗某某全家卸下了长年诉讼的包袱。


事情还要从2014年说起,当时罗某某和杨某共同设立了南通某数据科技公司,主营数字内容服务等业务,直至2020年,期间公司经营业绩蒸蒸日上。但其后,由于两股东之间产生矛盾,公司经营陷入僵局。


与此同时,市场上出现了一家名为江苏某数据科技公司的同业竞争者,其对外业务所使用软件技术及网站域名等与南通某数据科技公司近似。罗某某认为杨某私自转移公司资产,侵害公司权益,以公司监事名义提起了不正当竞争、侵害商业秘密、公司域名侵权及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近十起诉讼。至本案调解时,还有三起诉讼尚未了结。


王立朋接手案件后,通盘梳理了双方间的全部纠纷,包括已经结案的、乃至执行过程中的案件,在对所有案情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多次组织双方线上线下协商,希望通过调解化干戈。但罗某某始终不愿意配合调解。


“治病要治根。”通过一次次谈话,王立朋发现矛盾症结在于,罗某某是对杨某“背叛公司”的行为存在心结,一直难以释怀。


找准症结后,王立朋秉持“如我在诉”同理心,从情理、法理的角度逐步分析案件进程。“诉讼已经持续四年了,耗费了大量的金钱、时间和精力,甚至整个家庭都背上沉重负担,坚持下去很可能两败俱伤。不如试着调解,早日化解矛盾轻装前行。”在他的努力下,罗某某终于松口同意协商。


另一边,王立朋建议杨某多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角度考量,杨某最终也同意作出较大让步。趁热打铁,经过与双方多轮次的沟通,终于达成了一揽子调解方案。双方间几年的纠葛、十余项的权利义务争端,最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面对纷繁复杂的案件,如何选择最合适的解决方案,实现最佳办案效果?“坚持能动履职,把老百姓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来办,以‘如我在诉’之心,把案结事了的功夫做到极致”,这便是王立朋给出的答案。



 
责任编辑:中院宣传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