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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燕红院长到张謇企业家学院作新公司法综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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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佳  发布时间:2024-08-05 10:35:00 打印 字号: | |

2024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正式实施,为服务企业做好新旧法衔接,促进企业合规经营,提高企业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意识和能力,8月1日上午,崇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陆燕红应邀到张謇企业家学院授课,为南通市工商联在此举办的“合规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研修班”学员作新公司法综合解读。48名来自全市各县市区的民营企业家参加培训。

讲座中,陆燕红院长以《新公司法综合解读》为题,从该法的修订背景、立法意图和修订亮点等内容入手,详细解读了完善公司资本制度、优化公司治理、加强股东权益保护、强化实控人和“董监高”责任等规定。同时结合具体案例,生动形象地阐述了公司人格否定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帮助参训的企业家们更好理解新公司法的条文要点。

在现场答疑环节,学员们踊跃提问,积极互动。针对学员提出的相关问题,陆燕红院长进行了细致专业的解答,并为企业依照新公司法如何进行合规管理、合规经营给出了意见和建议。

活动后,学员们纷纷表示今天的讲座干货满满,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指导性,将充分利用所学知识运用到企业的经营管理中。下一步,崇川法院将进一步延伸司法职能,加强与辖区内企业的沟通与交流,主动回应企业诉求,进一步提升企业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创造更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南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来源:崇川法院
责任编辑: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