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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抢路人脖子上金项链
一男子屡教不改再入“高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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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金萍 张宇轩  发布时间:2024-07-31 10:10:12 打印 字号: | |

男子蔡某在10余年间多次盗窃,刚出狱两年又抢路人的金项链。昨天,通州法院审理了这起抢夺罪案件,判处蔡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

2013年至2024年,蔡某屡犯盗窃罪,数次被罚。20235月的一天凌晨,刚恢复自由两年的他在驾驶电动车外出时,偶遇因夜里睡不着骑车外出的老太俞某,对方脖子上的金项链让他又起了歹念。趁俞某整理车筐内的垃圾时,蔡某伸手紧紧拽住俞某脖子上的金项链。抢夺过程中,项链断成两截。蔡某抢走其中一截后准备驾车离开,俞某拽住其电瓶车被拖行数米。蔡某见摆脱无望,于是扔了项链仓皇逃离现场。

事发后,俞某在家属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报警。蔡某很快被抓获。经鉴定,俞某的金项链价值6000余元。

到案后,蔡某仍试图以“一开始仅是想去偷电瓶”“晚上酒喝多了没注意”等理由隐瞒真相。法院综合多方事实证据,最终认定其构成抢夺罪,并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江海晚报
责任编辑: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