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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难事送“锦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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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志强  发布时间:2024-07-30 15:28:30 打印 字号: | |

夏日炎炎,南通市通州区法院家纺产业园区法庭负责人吴菊与法官助理来到先锋街道司法所,联合区纪委、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合力化解一起村委会老建房的租赁纠纷,为基层社会治理送去法治“锦囊”。

先锋街道苏家埭村的村民黄老太早年丈夫、儿子相继去世,婆媳二人相依为命,孙子退伍后右眼视力残疾。2007年,村委会考虑到黄老太一家生活困难及对军属的照顾,将原先村委会闲置的两排房屋出租给黄老太一家使用,开设家庭作坊,并减免大部分房租。

后因第二排房屋年久失修,黄老太一家自费9万余元将第二排房屋重新翻建。现如今黄老太一家生活好转,为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和闲置,村委会要求黄老太一家按同区域房屋租赁价格继续支付租金。但黄老太一家认为第二排房屋系其自行修建,要求归其所有,拒绝支付租金。

由于交给黄老太一家使用的房屋系村集体资产,虽然第二排房屋确系黄老太家出资翻建,但并未办理准建手续,房屋性质并未改变。面对黄老太一家的无理要求,村委会表示已有村民对此提出异议,若无法达成协议,村委会只能向法院起诉。

双方唇枪舌剑交锋时,吴菊一直在耐心听取各方意见,并记下双方的观点及诉求。之后,她从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出发,通过法律释明向当事人充分阐明了利害关系,一针见血地提出了解决方案:因早年村委会承诺减免黄老太一家房租,且结合黄老太一家生活实际、对退伍军人家属的照顾,黄老太一家翻建房屋投入的9万余元用于抵销20238月至203011日期间的租金,2030年后如仍要继续使用房屋,则需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报名交易。

“法庭的这个解决方案对双方都有利啊,你们就各退一步对大家都好啊!”在各部门及村镇干部的劝说下,黄老太一家和村委会都表示同意,并于当天下午签订了协议。


 
来源:江苏法治报
责任编辑: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