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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18条”服务新质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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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春燕  发布时间:2024-07-19 10:14:2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南通市中级法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方案》,获得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方案》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围绕科技创新保障、产业发展服务、民营经济护航、长三角一体化司法协同四个方面,推出18项具体举措,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为加快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提供坚强司法服务保障。

《方案》要求:准确把握科技创新和司法保护需求,坚持维护企业发展和创新人才权益保护并重,助力攻坚“卡脖子”难题,服务保障更高水平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提升知识产权审判水平,不断健全“集中管辖+巡回审判+专业调处”点面结合、相得益彰的专业化审判新格局。助力船舶海工、建筑纺织等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新增长点领域法律问题前瞻性研究,服务提升产业链水平。发挥司法规范和引导作用,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靠前服务通州湾石化双循环基地建设,稳妥审理涉海洋产业案件,服务海洋经济创新发展。

《方案》明确:要强化“涉诉双免保”、保全财产置换等机制适用,推动涉企纠纷“市场+公益”诉前化解双轨并行。坚持“多重整救治、少破产清算”,完善重整识别机制,助推发展提质转型。推动完善企业治理结构,通过司法建议、法律体检、编制合规指导清单等方式,帮助预警经营风险。


 
来源:江苏法治报   
责任编辑: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