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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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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俊俊  发布时间:2024-07-18 09:45:43 打印 字号: | |

715日下午,崇川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重要内容,在深学笃行中不断提高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区社科联党组书记、主席王炜,区社科联副主席刁攀到会巡学指导。院党组书记、院长陆燕红主持会议,崇川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学习研讨。

会上,陆燕红汇报了去年以来崇川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并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张达军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第十一章。陆俊、潘建明、黄国祥、黄立威分别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

陆燕红作学习总结并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勇于担当尽责,把践行党的工作纪律贯穿始终。要强化政治担当,时刻牢记“国之大者”,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高质量司法审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坚持能动履职,时刻关注“民之小事”,始终将老百姓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办。抓紧抓牢提质增效主线,公正高效廉洁地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要坚持防微杜渐,把践行党的生活纪律融入日常。要时刻管好自身行为,坚持在八小时外牢守生活纪律,把党纪国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时刻以反面典型为戒,抵制诱惑,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示范引领作用。要自觉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观念,以身作则管好“身边人”“身边事”,真正做到修身齐家。

三要严格监督管理,把巩固拓展学习成果落实落细。要持续强化对新修订《条例》的学习,常思常悟,常学常新,让党的“六项纪律”成为审判工作的自觉遵循和行为规范。要切实加强对干警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把加强纪律教育与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结合起来,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源头上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真正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王炜对崇川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本次学习研讨交流主题鲜明、形式丰富多样、联系实际紧密,效果较好,并就下阶段中心组理论学习提出三点建议:

一要准确把握定位,发挥示范效应。要坚持以政治学习为根本,落实好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第一议题”制度,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要把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内督促检查,以优良学风和学习成效带动本单位理论学习走深走实。

二要创新方法手段,推动入脑入心。要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同时,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专家辅导与研讨交流、线下学习与线上学习、“请进来”与“走出去”等相结合,用好干部教育培训资源、网络学习平台等开展学习,积极开展跨部门、跨地区、跨系统、跨层级的主题联学、上下联学、共建联学活动,拓宽学习渠道,持续巩固提升中心组学习质效。

三要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工作实效。要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有的放矢开展学习思考和研讨交流,分析问题症结、提出办法措施,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实招硬招,着力在交流互学中深化思想认识,在凝聚共识中推动工作落实。

会后,区巡学旁听工作组对中心组成员进行个别访谈。


 
来源:崇川法院
责任编辑: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