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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退费 败诉追缴,南通全流程规范诉讼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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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瞿建华  发布时间:2024-06-24 10:26:5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南通市中级法院下发《关于强化诉讼费退付追缴工作的通知》,集中对2023年以来诉讼费已退费需要向败诉方催缴的案件进行梳理,做到应收尽收,保证国家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法治权威和法律尊严。

《通知》指出,诉讼费收缴和退费是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诉讼费收缴是同级财政非税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维护法治权威的重要保证。为了认真做好诉讼费退付追缴工作,该院财务部门先行对2023年以来各业务部门办结的诉讼费退付需要追缴的案件进行了集中梳理,制作分部门的《2023年以来诉讼费退付需追缴明细统计表》下发各审判执行部门,要求各部门按照“一退、二催、三移送执行”的程序进行主动催缴和追缴,对于履行期限届满尚未到账的诉讼费及时移送执行部门。

《通知》要求,各业务部门今后办理诉讼费退费时,要高度重视未到账诉讼费的催缴及移送执行工作,执行部门对各部门移送催缴案件要加强执行力度,对有能力执行但拒不缴纳的,要牵头适时开展集中执行,加强缴费宣传,加大威慑力度,确保诉讼费用“应收尽收、应退尽退、应追尽追”。


 
来源:江苏法治报
责任编辑: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