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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讯业务升级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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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6-06 14:27:38 打印 字号: | |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讯业务升级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其所需的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讯业务升级服务项目  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讯业务升级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152112/

三、采购需求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讯业务升级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请仔细研究。

四、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叁年,合同一年一签,前一年合同期满,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和服务响应时间进行满意度评价,评价合格且经双方同意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如按采购人要求服务内容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不续签合同,并重新进行公开招投标,双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第七章附件)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七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须认真对照磋商文件中的资格要求条款,如完全符合资格要求的,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磋商响应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06月14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 线上电子邮箱获取。

3.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采购文件领取申请表”(见附件)扫描件发至邮箱(1013963231@qq.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附件为“采购文件领取申请表”和“营业执照”,同时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15906295903)并领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4日17时,逾期或未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供应商,售后不退。

八、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代理机构;

2.接收时间:2024年 06  19 日1430分前

3.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 12 号2 层南侧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45个日历天(从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

十、开标、评标

1.开标时间:2024年 06月 19日1430;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 12 号2 层南侧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采购人将委托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

3.资格审查时间:开标后当即开始。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 12 号2 层评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评标时间:资格审查后当即开始;评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 12 号2 层评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十二、竞争性磋商采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南通市工农路246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513-68506341。

2.代理机构

单位: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 12 号2 层南侧;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15906295903

邮箱:1013963231@qq.com。

 

 

 

采购单位名称: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6月06日


附件1:项目需求

附件2:采购文件申请表

 

来源: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