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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一季度“办案之星”——倪华法官

用善良正义彰显司法公信
以专业审判守护广厦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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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5-07 15:56:14 打印 字号: | |


倪  华  市中院民六庭员额法官(挂职)



用善良正义彰显司法公信

以专业审判守护广厦千万



法律是善良人之法,真正支撑一个法官走得长远和正直的关键,不仅仅是口才和智慧,抑或是学识和经验,更重要的是他必须有着不动声色的善良,以及对正义最朴素的坚持。



踏踏实实办好每一个案件


做人要有人样,当法官不能有官样。我们在工作中,要始终怀揣为民爱民之心,不能仅仅考虑方便快捷结案,而是要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急人所急,想人所想,牢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踏踏实实办好每一个案件,勤勤恳恳做好每一件小事,让人民群众既能感受到司法的权威,又能体会到法律的温度。


民六庭处理的案件法律关系复杂、标的额大、利益冲突激烈,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不规范、证据“留痕”意识的不足,导致诉讼中争议多发,矛盾难以调和。一部分案件即便存在生效法律文书,也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我曾处理的一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实际施工人举证不足,被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考虑到农民工工资亟待解决,实际施工人也确实进行了施工,我对发包人释法明理:虽然目前证据不充分,但已经施工的部分还在现场,如对工程量进行鉴定,发包人仍然要支付已完工部分的工程款。但鉴定或继续诉讼,对双方来说耗时耗力,更何况发包人的财产还被保全了,如互相谅解,一次性解决纠纷,对双方都有利。


最终,发包人同意一次性支付实际施工人剩余工程款50万元,双方当场履行完毕,避免了一场要启动鉴定程序的长时间拉锯战。



不能做埋头办案的机器


建工土地房产类案件法律庞杂、类型多样,又与建筑经济发展、农民工权益保障及老百姓的生活居住等息息相关,熟悉法律是基本,对行业背景、交易结构、市场变化等都要做到心中有数。


为此,我始终保持日积跬步、日拱一卒的“笨鸟”精神,保持求知若渴的状态,认真通读每一个案件的证据材料,系统掌握案件真实情况,做好摘录、列好提纲,在事实问题上抽丝剥茧、耐心以对,在法律认定上,搜索类案、积极请教。在中院民六庭挂职一年多来,对案情把握更加全面,法律思维更加系统,审判视野更加开拓。截止目前,我已审结建工房产类案件300余件,各项审判指标均在全庭位列前茅。


扎实的专业知识能为正确审判打下稳固的基础,但固守法条、就案办案并不可取,我们对待每一个案件都要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力争一次性解决纠纷。


2022年10月,一起涉及大型电子智能化设备安装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至南通中院。经过认真分析后,我发现一审判决结果虽然正确,但操作起来困难重重,数百万的大型设备在发包人的仓库中放置了两年多的时间,仓储费、管理费如何计算?机器设备是否有折旧?返还时如何组织清点?人工搬运费、运输费又如何分摊?这些问题很可能导致双方在执行中再度产生纠纷。


于是,我与专业机构进行联系,咨询该批电子智能化设备是否能回收利用,残值价格为多少。之后,又了解到双方有另外两个案件在外省法院处理中,协调双方将本案与其他两案一并调解,并对实践操作中可能遇到的难题进行了评估和处理。


最终双方就调解方案达成了一致:将本案所涉电子智能化设备就地折价处理,相应工程款并入其他案件中一并调解,双方撤回本案上诉的同时一并撤回起诉与反诉。


至此,冲突激烈的一起纠纷案结事了,避免了后续的纠纷,也节省了双方的时间精力和金钱成本,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保民生、促发展,实现公正与效率的最大化,需要的不是埋头办案的机器,而是能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的负责任、有担当的法官。


年少时在法学院埋头苦读,而今在审判台敲执法槌。容颜易老、青春易逝,但初心不曾改,梦想依旧在。无论是在基层法院,还是在中院,无论是在审判台上,还是在审判台下,我将坚守法律信仰,深怀为民初心,永葆对党的真诚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公心审理每一起纠纷,以诚心善待每一位当事人,以耐心打消每一份疑虑。


 

责任编辑:中院宣传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