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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三次入狱 出来仍不悔改

一累犯因盗窃罪领刑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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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敏辉 周煜 王志彬  发布时间:2024-04-22 10:21:08 打印 字号: | |

常言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可一男子却不知悔改,十年间先后因一次抢劫罪、两次盗窃罪获刑有期徒刑八年、二年一个月、三年八个月。出狱后,他重操旧业,连环入户盗窃两起,再次将自己送进牢房。18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宣判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吴某犯盗窃罪,被判决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家住重庆市酉阳县的吴某今年45岁,常年游手好闲,曾因犯抢劫罪、盗窃罪锒铛入狱。刑满释放后,吴某一直没有正式工作。202311月,他两次来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过拨片开门的方式入户盗窃,窃得茅台酒、手镯、玉玺款式摆件、中国古钱币、外国钱币、现代仿铜钱、游戏机代币等财物,共计价值3万余元。被害人报案后,吴某被抓获归案。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达到巨大的50%以上,系有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吴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江海晚报
责任编辑: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