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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存储危化品险酿大祸,一男子获刑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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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慕凯  发布时间:2024-04-19 10:49:57 打印 字号: | |

12日,如皋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险作业案件,以危险作业罪判处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闻此判决,佘某悔恨不已,表示以后再也不敢触碰法律底线了。

20225月起,男子佘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仓储许可的情况下,从外地购买甲醇燃料油,违规大量储存并对外兜售。2023817日晚,佘某抽取燃料油时发生火灾,经消防部门近两个小时紧张扑救后,火灾得以控制。

火灾造成佘某本人烧伤,厢式货车及车上物品烧毁、周边苗木受损。第三方机构对该起案件进行风险评估,结论显示,若火灾未及时得以控制,事故现场发生爆燃,将导致数十米范围伤害。

如皋法院经审理认为,佘某未经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危险物品储存,高度危险的作业活动,在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其行为已构成危险作业罪。综合其案发后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该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江海晚报
责任编辑: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