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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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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瞿建  发布时间:2024-04-09 10:43:38 打印 字号: | |

近日,南通中院出台《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强化财务监督管理职能,提高行政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与效率。

《办法》要求,将预算绩效管理全面融入单位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实行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根据“谁负责预算、谁负责绩效”的要求,建立“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机制,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作为绩效管理的牵头部门与项目建设需求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认真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报送、批复和归档等工作,做到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报送、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公开。

《办法》要求,切实将绩效管理应用于项目设立、预算编制、资金拨付、预算调整、政策优化、管理改进和评优评先等全过程,对在绩效评价和考核中反馈的问题,强化整改落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履职效能,并将各部门预算资金使用绩效编制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办法》还规定,必要时法院可以依据《政府采购法》《江苏省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委托专家、第三方机构等参与法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来源:江苏法治报
责任编辑: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