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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多元网购的保健品存在食安隐患,商家退还货款还赔了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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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竞妍  发布时间:2024-04-03 10:29:43 打印 字号: | |

网购的保健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消费者能要求10倍赔偿吗?如皋法院诉前调结一起产品责任纠纷案件,商家最终退还货款并支付了8000元赔偿款。

20236月,董某在某微店花4300多元购买了一款进口抗衰老保健品。收到产品后,董某发现该保健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明显存在安全隐患。在与经营者周某协商未果后,董某诉至法院,要求周某返还货款,并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按货款的10倍赔偿。

该案经如皋法院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委派给人民调解员匡兴皋进行诉前调解。接到案件后,匡兴皋了解到,虽然被告周某的户籍地在如皋,但他一直在苏州开店做生意。经多轮电话沟通,周某同意退还货款,但只认可不超过10000元的补偿。而董某坚持要求10倍赔偿。

原、被告均不在如皋,为促进双方当事人更好沟通,匡兴皋与原、被告组建了微信群。经多次沟通和法律释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被告退还货款并一次性赔偿8000元,原告将产品退还给被告。被告当即微信支付给原告所有款项,原告当天申请撤诉。

法官提醒:消费者在线上购物时通常无法在支付前确认产品质量,因此,收到产品后一定要及时仔细查验,尤其是对于涉及健康安全的产品,网上购买一定要慎重。如遇到产品质量问题,要及时保存证据,依法维权。



 
来源:江海晚报
责任编辑: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