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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悔拍”补“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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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阳 贾俊辉  发布时间:2024-04-02 11:10:41 打印 字号: | |

司法拍卖不容悔拍,若竞拍成功后反悔,买受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近日,唐姓男子因拒付尾款,不仅被没收了保证金,还补齐了两次竞拍所产生的差价。

据悉,如皋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一部丰田汽车进行处置。司法拍卖过程中,经过13次竞价,唐某以35453元竞得该车辆。但没曾想,唐某一直未支付尾款。虽经执行干警联系及书面催缴,唐某仍以“高于他的预期价,不想要了”为由,拒绝支付尾款。对此,如皋法院依法重新拍卖,该车辆以最高价28147元重新成交。

而唐某逾期未缴纳尾款的行为已构成悔拍,依法没收唐某缴纳的5629元保证金。同时,经批评教育,唐某主动补交两次竞拍所产生的差价。

“在司法拍卖程序中,任何竞买人都必须坚持诚实信用的原则谨慎参与,如存在恶意悔拍情形,将会面临罚款、拘留,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该案承办人员说。


 
来源:江苏法治报
责任编辑: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