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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愿意代她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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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3-29 10:14:53 打印 字号: | |

“我妈没有能力还,我愿意代她还钱。”326日,海安法院开展“暖春”集中执行行动。当被执行人朱某被拘传至法院时,执行法官接到朱某女儿的电话,表示愿意支付分期履行的款项。

王某与朱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朱某应每年向王某偿还货款20万元,分五年还清。原以为一件纠纷就此解决,然而事与愿违,朱某为了躲避债务,玩起了“失踪”。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面对执行法官的传唤,朱某屡次口头承诺还钱,但从未出面解决问题且没有还款的实际行动。

为严厉惩治此类消极履行行为,执行法官提前摸排走访,锁定了朱某的行踪,发现其可能住在其女儿家中,并且早出晚归很少露面。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直奔朱某住处,找到了正准备出门的朱某。见到执行干警的到来,朱某一脸诧异。因朱某逃避执行,拒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将朱某拘传至法院,并向其阐明了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因担心母亲,便有了愿意替母还款的这通电话。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朱某承诺尽快筹钱履行第一笔款项,其女儿提供担保。


 

来源:江苏法治报
责任编辑:成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