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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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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永强  发布时间:2024-03-28 09:37:34 打印 字号: | |

春寒料峭,乍暖还寒。326日,天色朦胧中,东升旭日在早已整装列队的海门法院执行局干警身上洒下光辉。寒意在此褪去,海门法院在南通中院统一部署下开展的代号为“暖春”的集中执行行动,也定会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充满信心和希望。

本次涉民生、涉财产刑、涉企业等案件集中执行行动,由执行局副局长王卫国带队,分为多个执行小组,奔赴海门各乡镇、南通市崇川区以及上海等地开展专项集中执行行动。活动共出动执行人员27名,车辆6辆,采取罚款措施罚款3000元,腾房3套,执行到位标的25.8万元,执结案件4件,达成和解7件。

邀请了部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共同参与见证执行行动。他们均对海门法院执行工作中所体现出的认真负责态度表示肯定,希望海门法院继续保持为民初心,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充满信心,让法治建设再添动力。

齐心协力共配合,终本案件促和解

第一组由终本组组长庄玉林带队。案件本已在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后终本,但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更换了经营场所,且在正常生产。庄玉林以此线索为中心,前期多方查证,与申请执行人反复沟通,并在其配合下,集结组员前往新经营场所,发现被执行人某纺织品公司确实在正常生产,庄玉林向法定代表人释明了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当即表示肯定会履行,最终顺利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

访情问计再深入,“失联人员”终现身

第二组由法官助理高梅带队。高梅小组到达被执行人位于常乐镇的家中,却发现无人居住,电话也停机。在张贴传票后,高梅不愿就此止步,通过现场调查询问,终于以他人微信好友推送的方式,加上了被执行人微信取得联系。被执行人在高梅的严厉释法明理后,感于执行压力,被执行人下午揣着1万元到法院和解。

横行霸道抗执行,强制措施显力度

第三组由执行局副局长王卫国带队。第三组此次行动处理的是一起工伤赔偿案件,承办人多次传票传唤被执行人,其均拒不到庭。行动中强制传唤被执行人到庭后,被执行人态度蛮横,无视法律权威,仍不愿意赔付。法院拟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送其到医院体检后,其态度立即转变,请求和解。经王卫国再三做工作,双方达成当场履行和解协议。虽然被执行人已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当场履行完毕部分案款,但前期其对法院执行不予配合,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罚款3000元,罚款已当场交清。


 
来源:海门法院
责任编辑:刘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