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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试驾车”竟买到重大事故车,法官以调促执帮消费者退车并拿到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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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媛媛  发布时间:2024-03-20 10:43:54 打印 字号: | |

消费者小吴购买了一辆试驾车,没想到这辆车居然发生过重大事故。他一气之下告到法院,要求商家退车并作出赔偿。在如皋法院磨头法庭法官孙柳的调解下,这起购车纠纷成功化解,小吴顺利退车并拿到了3万多元赔偿款。

20237月,小吴在某汽车销售处购买了一辆试驾车,双方签订了定(购)车合同,合同约定购车款为4.6万元。小吴按约定支付了购车款,汽车销售处工作人员按照小吴的要求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

喜提新车后,小吴却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车子经常有异响。送修后,修理厂人员告知小吴该车前梁有维修痕迹。小吴又委托鉴定评估公司对该车辆进行鉴定,结论为该车辆符合重大事故车辆。

小吴认为,汽车销售处在出售该车辆时并未告知该车是重大事故车,他请求法院判令汽车销售处退还购车款4.6万元,并给付三倍赔偿款13.8万元。

收到案件后,孙柳随即联系双方沟通调解。双方对车辆曾发生过事故的事实无异议,但在赔偿数额上意见相差较大。

孙柳发现,双方在合同中仅对车辆属于试驾车的情况进行了确认,但对如系事故车的情形如何处理并未明确约定。通过孙柳耐心释法明理,双方在了解各自的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后,自愿达成一致协议:汽车销售处返还购车款4.6万元并赔偿小吴3.2万元,小吴将车辆交还给汽车销售处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第二天一早,孙柳就与原、被告一起到车管所办理过户及各项交接手续。在他的全程跟进下,双方顺利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交接了车辆,并交付了款项。


 
来源:江海晚报
责任编辑: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