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法院动态
这八家法庭获评优秀等次!等“枫”来,不如追“枫”去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4-03-18 11:14:33 打印 字号: | |

如何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做实能动司法、抓牢提质增效,全面推动新时代南通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绩?

315日下午,南通中院召开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动员部署会议,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坤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坤院长要求,全市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持续深化“八大工程”,深入落实加强和改进人民法庭工作“九项措施”,以人民法庭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人民法庭工作的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实践。

始终突出政治引领。要始终坚持人民法庭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提升“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能力水平;将现代化审判理念贯穿于人民法庭工作,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坚持“抓前端、治未病”;遇事多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会商,积极争取支持,合力化解矛盾纠纷。

全力推动提质增效。要完善定案把关机制,严格落实裁判文书阅核制要求,全面优化人民法庭重点、弱项质效指标;坚持不懈推动案件下沉,将大部分民商事案件在源头消化、化解;继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快审,加大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力度;加强人民法庭审判经验总结和成果转化。

深度融入基层治理。要坚持“外融合、内贯通”的工作思路,推动形成诉前多元化解、诉中实质化解、判后延伸职能助推社会治理的工作体系,助力“精网微格”提升工程;以“融和法庭”为载体,推动涉军、土地、道交等既有类型化调解平台落地运行并纳入“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加强法律明白人和特邀调解员的“培”“用”工作。

积极服务乡村振兴。要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依法审理涉及“三农”纠纷案件,推动各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庭实体化运行,助力农村改革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强化涉农权益司法保障,服务平安乡村建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切实贯彻民法典公平诚信等基本价值理念,促进乡风更文明、乡村更宜居。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人民法庭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落实人民法庭定向联系制度;科学、合理、动态调整法庭人员配置;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推动基础设施更新升级;加强人民法庭风险隐患排查,确保司法安全;加强人民法庭作风建设。市中院法庭指导办要强化责任意识,抓党建、抓办案、抓指导,理顺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人民法庭考核办法。

刘坤院长强调,全市法院要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作为人民法庭的工作方向,加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一把手”工程全面推进。要制定细化创建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目标要求,推动全市“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高效有序开展。要认真评估辖区法庭基本情况,每家法院选择一或两个基础较好、表现突出的法庭为重点创建单位,因地制宜开展创建工作。要继续开展全市优秀人民法庭党支部品牌评选发布工作,形成一批有根基、有特色、有创新、有实效、有影响的人民法庭品牌。

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章智敏对全市法院2023年度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考评优秀等次的八家人民法庭予以通报表扬。通州法院、如东法院洋口港法庭、启东法院吕四法庭就人民法庭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机关党委书记刘碧波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全市法院2023年度人民法庭

高质量发展考评优秀等次

如东法院岔河法庭

通州法院平潮法庭

海门法院四甲法庭

崇川法院南通港法庭

如东法院洋口港法庭

海安法院高新区法庭

启东法院吕四法庭

如皋法院开发区法庭

市中院人民法庭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基层法院院长、人民法庭工作分管领导以及受到通报表扬的8家人民法庭庭长在市中院参加会议,各基层法院民法庭全体干警通过视频形式参加会议。

 

 


 
来源:市中院法庭指导办
责任编辑:谢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