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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前站、走出去,实质解纷化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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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卫艳茹 徐蒙威  发布时间:2024-03-12 09:29:14 打印 字号: | |

“走,还要去村里!”去年三月份的一个庭审中,庭审尚未结束,主审法官卫艳茹就宣布了休庭。

案涉纠纷发生在2022年,原告亲属张某经同村包工头李某联系,至房主季某家建造房屋,从高处坠落受伤,在医院救治多日后仍一直昏迷,后出院回家。儿子小张作为监护人将包工头、房主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约100万元。在等待伤情鉴定的过程中,张某在家中去世。鉴于两被告对死亡原因提出了异议,按照程序,需要对张某进行尸检确定死因,才能确认最终损失。

诉讼中,原告提出不希望对其家属进行解剖的想法。承办法官卫艳茹了解到原告家里在其亲属受伤后已经借了十几万,现在遗体存放、司法鉴定也都是一大笔支出,家庭经济状况十分不好。由于两位被告也是农民,家境并不好。因此,在案件审理时,原告也表达了自己的担忧:“最后就是官司打赢了,他们没钱给,我们又该怎么办啊!”

怎么解决这个难题?卫艳茹法官想到了“返源”调解的思路,“根据审理中确认的事实,两被告应当承担的责任也已清楚,但两被告家境确实较为困难,即使案件判决了也是无法解决实际问题。”为了从根本上做到纠纷的实质化解,卫法官当即把手头工作予以调整,联系镇村和当事人各方,返回到村里进行再次调解。

此前,该案已在村里调解多次,镇村干部对案件都很熟悉,屡次没有调解成功,主要因为案涉款项巨大,两被告都不予配合,而且两被告被财产保全后反馈结果也是没钱。在本次调解中,法官考虑到被告的实际履行能力、张某家属的心理以及现下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以解决当事人的急难愁盼为出发点进行调解,在镇村干部较好发挥了熟悉案情、了解民意、善于沟通的作用下,通过多次、分头对原告和两被告进行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包工头李某和被告房主季某分别赔偿损失250000元、50000元,两被告当场将赔偿款凑齐交付给原告。

“谢谢你们,我父亲不用被解剖尸检,欠亲戚们的医疗费也能还了......感谢,真的感谢你们!”。

日落西山,晚霞满天,听到当事人真挚朴素的回答,看着眼前眼含泪光、憔悴不堪的小张终于舒展了的眉头,虽然早已过了下班时间,但洋口港法庭的女干警们心中燃起丝丝安慰。

 


 
来源:如东法院
责任编辑:卫艳茹 徐蒙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