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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了12年的儿子不是亲生的,男子状告前妻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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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艳云  发布时间:2024-03-08 10:08:27 打印 字号: | |

孙某抚育儿子12年,与妻子离婚后仍精心照顾儿子。在意外发现儿子并非亲生后,他一怒之下将前妻告上法庭。如东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

孙某与妻子周某经人介绍,相恋几年后迈入婚姻殿堂,但婚后数年未有生育,家人都焦急万分。好不容易,周某怀孕并生育一子,孙某及家人均欣喜万分,把孩子当成“心头肉”,万般疼爱。

儿子12岁时,夫妻二人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孙某坚决要求儿子由其抚养,并表示周某不需要承担任何抚育费用。但离婚后,孙某却意外发现儿子并非其亲生,数次追问,周某均语焉不详。12年的养育到头来竟是一场空,孙某心灰意冷之下提起诉讼,要求前妻返还抚养费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如东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在婚姻关系存续过程中,隐瞒其所生之子与孙某无亲子关系的事实,使孙某实际履行了抚养义务,周某的行为构成欺诈性抚养侵权,判决周某返还孙某抚养费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后周某提起上诉,二审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江海晚报
责任编辑: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