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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引纠纷,执行法官“事心双解”暖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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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达高 贾俊辉  发布时间:2024-03-06 10:54:31 打印 字号: | |

“我这心里啊,一下子就舒畅了,可以睡个安稳觉了!”看着结案文书上按着的两个大红手印,被执行人蒋大姐长长地松了口气,这起困扰她许久的交通事故纠纷终于在执行法官的倾力执行下画上了句号。

交通事故引纠纷

提及两年前的那起交通事故纠纷,蒋大姐仍历历在目。当天,蒋大姐驾驶的汽车与江大爷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承担事故同等责任。又经法院调解,在保险公司赔付的范围之外,蒋大姐仍需给付赔偿款5万余元。

江大爷一级伤残的结果,不仅让他的家人悲痛,也让一向老实本分的蒋大姐备受煎熬。在执行干警登门调查过程中,蒋大姐多次向其倾诉:“法官,摊上这事儿,我整宿都睡不着,听说后续还有不少钱要赔,这可怎么好?”

“事心双解”暖民心

本着一次性化解纠纷的初衷,执行干警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法理、情理等层面引导双方互谅互让。一轮又一轮的协调后,江大爷一家对态度诚恳又身患疾病的蒋大姐表示理解。最终,双方就此次事故及后续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蒋大姐亲属代为一次性给付8万元赔偿款。

“该起交通事故纠纷的一次性化解是执行干警积极践行‘事心双解’司法理念的一个缩影。”执行局局长常雪萍介绍,“近年来,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紧盯群众关切的、事关民生的‘小案’,以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为目标,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如皋法院
责任编辑: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