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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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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3-05 15:24:43 打印 字号: | |

南通,位于中国东部海岸线与长江交汇处、长江入海口北翼,与上海市隔江相望,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城市,首批对外开放的14个沿海港口城市之一。近代以来,张謇办教育、兴实业,以先进理念规划建设城市,两院院士吴良镛认为南通堪称“中国近代第一城”。作为纺织之乡、建筑之乡、教育之乡、体育之乡、长寿之乡、文博之乡、平安之乡、新侨之乡的南通,培育出“包容会通、敢为人先”城市精神,朝着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起点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阔步前进。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办公室、机关党委、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老干部处、督察处、行政装备处、科技信息处、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第一庭(少年案件审判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人民法庭工作指导办公室(诉调对接工作办公室)、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民事审判第四庭、民事审判第五庭、民事审判第六庭、清算与破产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执行裁判庭、司法警察支队26个部门,在编干警258名,员额法官93名(其中,男法官57名,女法官36名),另有编外人员99名。辖区有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启东市、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开发区、通州湾等9个基层人民法院及其下属34个人民法庭。近年来,多家集体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优秀法庭”“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法院先进集体”等,涌现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优秀法官”杜开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陶新琴、丁培培等一批先进个人典型。南通中院的知识产权审判、行政审判、审判管理、法学调研、新闻宣传、教育培训、司法行政、案例编报等工作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肯定。

 
责任编辑:中院宣传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