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媒体报道
用身边的事给群众上法治课
分享到:
作者:刘琰 顾梅红  发布时间:2024-03-05 11:23:11 打印 字号: | |

近日,南通中院民五庭法官驱车百里来到启东市南阳镇永和村村委会,巡回审理一起亲属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进行普法宣传活动,现场近百名附近村民及网格员闻讯前来旁听。

关于此案,永和村的村民们早有耳闻。“他们家的事,我们村里人都晓得的呀!”杨大妈说,“老孙的娘拆迁得了160万,他妻子还在世的时候给继女小陆夫妻俩拿走80万,后来他妻子去世,小陆起诉他分遗产,他就起诉小陆还钱。我来看看中院会怎么判。”

庭审中,合议庭就款项来源、交付目的、款项用途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和调查,并向双方出示了法院依职权调取的银行流水、房屋车辆交易记录等证据,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

为了提升旁听群众的参与感,法官在休庭期间发放了问卷:“你觉得这个80万元是借款还是赠与?”“你与父母(子女)之间如果有借款往来,会不会要求对方写借条?”旁听村民热烈讨论,不仅认真完成了选择题,还纷纷写下了自己想说的话:“我是父母,也是子女,父母在做,子女在看”“养育之恩不能忘”“老年人也要学点法律”……

合议庭经过审理,认为案涉80万元应认定为小陆夫妇向父母的借款,扣除其应得的遗产部分,应当向孙某偿还53万余元。旁听席上爆发出热烈的掌声,村民们纷纷说:“感觉法院审判很公正,老百姓都服气的。”南阳镇政法干部说:“巡回审判用群众身边的事给大家上法治课,效果比我们讲一百句都有用,基层特别欢迎。”

庭审结束后,法官们就村民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现场答疑。民五庭副庭长刘丽云做了专题普法讲座,教育村民要讲人情更得讲法理,这样才能合法有效地保护自身利益。

隔天,当事人老孙专门赶到南通中院向承办法官送上一面绣着“明事实辨是非 邪气树法威”的大红锦旗。


 
来源:江苏法治报
责任编辑: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