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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中院行政审判庭:明断“官民”之争 助推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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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3-05 11:17:41 打印 字号: | |

作为全国首批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之一的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在全国率先开展行政案件简易程序试点,建立并实施行政诉讼原告法律援助机制和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制度。2023年,该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2021年起,该庭拓展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推行“门诊式”集中审理模式,大幅“瘦身”庭审和文书,审限缩短50%。通过完善诉讼“前端”分流机制,组建简案、普案和繁案审判团队,让审判程序运行更加符合当事人的诉求、案件自身的特点。2023年,南通法院行政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44%,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20182月,市中院、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出台《南通市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试行)》,在全国率先推行“政府出钱为老百姓打行政官司”,为诉讼能力较低、经济能力有限的老百姓提供免费专业援助。20227月,自主研发行政诉讼“e法援”电子诉讼平台,实现法援申请、信息查询、材料阅览、律师指派等事项不见面“网上办”“掌上办”,打通法援服务“最后一公里”。

近年来,南通市中院助推市委依法治市办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强行政行为自我纠正的实施意见》。20227月,《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将该项制度由地方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202211月,省高院联合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在南通召开推进会,推动该项制度实现省域覆盖。


 
来源:江苏法治报
责任编辑: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