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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季度“办案之星”——邓黎明法官

邓黎明:以智慧和良知,更好融合天理国法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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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3-04 11:04:16 打印 字号: | |

邓黎明

市中院审监庭员额法官


“以智慧和良知,更好融合天理国法人情”


法律是善良与公正的艺术,如果没有保持睿智,判断可能会错误;如果不能秉持善良,亦可能因为执法反而伤及更多人。审监工作涉及价值与是非的判断,作为一名审监法官,细致的工作作风,专业的法律素养,深厚的人文关怀缺一不可,然而其中最难的或许不是细致与专业,而是善良与智慧的追求。

01
格物致知,案里案外守初心

《传习录》记载,阳明先生曾对一位县官说:审理一个案子,不能因人应对无理,起了怒心;不能因人言辞圆滑,起了喜心;不能厌恶他的嘱托,加倍惩罚;不能因人请求,勉强答应;不能因自己事务繁冗,就随意断案;不能因旁人诋毁,就随着他们的意思断案。这些情况都是私欲的表现,只有你自己知道,必须精细省察克治,唯恐心中有一丝偏倚,错判是非,这就是格物致知。

我们常说法官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其实于法官而言,办案又何尝不是自我的一场修行,保持内心的良知是明辨是非的前提。

2023年我承办的案件中,有当事人矛盾激化不断骚扰法官的案件,有经过多轮程序当事人依旧不断申诉的案件。办案过程中,我也曾有过情绪上的起伏,但是当我排除一切干扰还原案件事实,妥善化解纠纷后,我收获的不仅有当事人的理解与支持,更有克服困难的信心与智慧。


02
担当作为,依法平衡“纠与维”

坚持依法纠错与维护司法权威是审监庭的重要职能,要识别与纠正错误裁判,需要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和把握全局的整体性思维。

在审理朱某某与某国企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国企会计私自挪用单位款项偿还个人债务,再通过以单位名义借款填补亏空,会计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但其以单位名义对外借款是否构成表见代理存在争议。

办理该案时我们合议庭坚持全面审查,调阅了挪用公款案的刑事卷宗,发现朱某某的资金流向存在异常,并以此为切入口在庭审中重点对该部分事实予以审查,最终查明朱某某大多款项直接汇给并非国企员工的会计丈夫,朱某某在本案借款中并非善意,从而排除了表见代理在本案中的适用,依法挽回了国有资产的损失。

03
实干笃行,释法明理止纷争

审监案件的当事人间往往积怨已久,部分案件当事人将与对方的矛盾转化为对法院的不满,处理该类纠纷,需要致力于疏通心结,推动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

调解是定分止争的有效途径,然而再审阶段要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并不容易,往往需要联合多方力量才能化解纠纷。调解过程中加强释法说理,也有利于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形成合理预期。

去年承办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案、建设工程税费约定不明等案件,在再审审查阶段,我们积极协调当事人开展调解,加强释法说理的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多维度、全方位开展矛盾化解工作,最终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彻底实现案结事了。当事人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同时,化解了多年的积怨矛盾。

严而有度,宽而有界,法方有威。执法要有度,不仅要有力度,还要有温度、有尺度。法律绝不是冷冰冰的条文,司法办案要体现以人民为中心,需要审判者以智慧、勇气和良知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中院宣传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