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与家庭幸福、社会稳定息息相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在“三八妇女节”即将来临之际,海门法院与海门妇联相约《妇联有约》节目,通过广播向社会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节目开始,海门法院刑庭法官助理姜妮妮介绍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的背景,修订的亮点内容。节目中,姜妮妮详细解说了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和犯罪行为三个罪错行为的概念,具体行为内容,并阐述了如何针对不同等级的罪错行为进行相应的帮教措施。
节目最后,姜妮妮从家庭、学校、社会、个人四个方面分析了造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并指出家是孩子生活的港湾,学校是孩子进步的阶梯,整个社会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守卫,只有家校社相互协调、通力合作、同向而行,才能发挥育人合力,创造良序共育的生态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的保护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海门法院一直秉承寓教于审,用法与普法并行原则,重视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工作,撑起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