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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协警执勤时被撞伤 法院诉前调解助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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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2-29 10:23:45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院为我亮的‘绿灯’,帮我争取到了赔偿。”记者昨天了解到,通州法院兴仁法庭通过诉前调解,为受伤的交管协警广某先行争取到大部分医疗费。

20229月的一个雨夜,付某驾车在通过设有事故易发路段警告标志的交叉路口时,因未能有效降低车速,对前方路面动态观察不细,将正在执勤维护交通秩序的交通协管人员广某撞伤。经交警部门认定,付某对该起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

广某受伤后被紧急送医救治,因其年龄较大,且家境困苦,无力负担医疗费用,道路基金为其先行垫付了8万元。后在多方沟通和协调下,医院先行为广某进行治疗。治疗结束后,广某累计花费医疗费用30余万元。广某出院后,医院便向其追索医疗费用。广某随即起诉付某及其保险公司,要求先行赔偿医疗费30余万元。

由于广某未缴纳医疗费用,无法从医院开具相应的医疗票据,且医疗费数额较大,保险公司对其中相关费用的合理性存在异议,如果走一般诉讼流程,可能需要申请司法鉴定,而司法鉴定将耗费很长的时间。

打官司索赔耗时费力,而广某受伤后无法继续工作,原本就困难的家庭面临着后续用药等开支。两难境地下,如何才能帮助广某摆脱困境?兴仁法庭没有拘泥于固定的诉讼程式,而是通过诉前调解化解难题。驻院人民调解员朱卫红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与保险公司进行了多轮沟通和协调,最终省去鉴定流程,成功为广某争取到了大部分医疗费,解决了广某及其家人的燃眉之急。


 
来源:江海晚报
责任编辑:王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