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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 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南通开发区法院送上新年“第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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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2-29 10:09:04 打印 字号: | |

“房产开发项目竣工后,工程款难以支付,施工单位该如何维权?”“建设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施工单位能否单方面停工?”近日,南通开发区法院法官们为区内建筑企业送上新年“第一课”,一一解答建筑企业疑问。

活动中,李佼童法官结合近年来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审判实务,深入讲解了实际施工人的认定、建设工程优先权的认定、送审价视为结算价条款如何适用等最新法律法规问题,对建筑企业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进行了相应的防范提示。

“谢谢法官们的专业答疑,讲座内容丰富实用,与建设工程纠纷专业审判法官‘零距离’深入交流,收获很多!”江苏卓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建忠说。

据悉,该院将进一步针对建筑企业普遍面临的难点、痛点、堵点,主动延伸司法服务,积极引导建筑企业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提高辖区建筑业企业法律业务水平和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为推动建设工程领域诉源治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来源:南通日报
责任编辑:杨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