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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成功对接 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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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瞿建华  发布时间:2024-02-27 10:19:58 打印 字号: | |

223日上午,随着“江苏法院”非税收入账户在南通法院的顺利使用,南通法院全部完成费款管理系统接入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的系统切换工作。

202311月,作为对接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的第一批试点法院,南通中院提出切实有效的建议和意见,为全省法院全面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奠定了基础。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该院及时出台《关于南通地区法院全面启动全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对接费款系统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与以前的操作模式相比,系统切换后,承办人、书记员等前端用户操作不变,但当事人缴费操作有所变化,当事人可以通过法院提供的诉讼费缴费通知单上的三种途径交费:第一种是扫法院《缴费通知单》左上角的二维码;第二种是法院提供的该案件“银行虚拟子账户”;第三种是财政缴款识别码。法院财务人员仍需根据推送到账信息开具电子票据,开票方式不变。该院通过多种渠道广而告之,目的是让法院承办人、书记员及时掌握启用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后的具体操作,同时让案件当事人及时掌握缴费的方法,保证对接前后缴费工作的平衡过渡,更好地保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江苏法制报
责任编辑:瞿建华